2015年9月17日,学院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新综合楼贵宾厅举行了法制教育共建单位签字仪式。学院吴宗保院长、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二审监督处齐颖萍副处长、高明明检察官及学院纪委书记刘照香、学院副院长唐东存、学院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室干事等,代表双方单位共同参加了共建活动。
期间,共建双方本着资源共享,加强协作,共同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原则,签订了《法制教育共建单位协议书》,学院还聘请了齐颖萍、高明明、范冬三位同志为法制教育辅导员。
共建仪式结束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助理检察员高明明为2015级新生做了一场题为《大学生犯罪预防讲座》的法制教育课。